2011.12.17
12月16日,由东部新城物业项目部应经理牵头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关于妥善解决装修后相关事宜的协调会。本次与会人员主要有我方的服务中心经理、各部门主管及房管员;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宁宇平经理及浙江东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周贤君经理。
在协调会上,三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了协议:一是业主方需于2011年12月31日前提供装修合同、维保协议等资料给我方存档;二是2011年12月20日三方共同对装修楼层进行竣工验收;三是对验收后存在的各种问题施工方必须在验收后半月内整改完毕,整改确有困难的需与我方沟通商定有效的解决办法;四是在装修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公共区域损坏责任无法确定的,待B楼装修完毕后对损坏部分进行统一估价,产生的费用由装修方按楼层的建筑面积均摊。
(东部新城 陈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