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获“阳光财务”公示情况通报表扬

2010.06.10

       为了进一步落实财务公示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收支状况的透明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今年三月,海曙区物业办结合本区特点,要求各物业公司做好财务公示工作。我公司充分认识到财务公示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物业办的工作,按照要求制定了财务收支状况表并在相关场所进行了有效公示。
        近日,在海曙区物业办关于2010年度“阳光财务”公示情况的通报中,我公司荣获“阳光财务”公示情况良好的称号。获得此项荣誉的,在海曙区几百家物业企业中仅为七家。这项活动对提高企业诚信度和培育良性发展的行业态势具有重要的意义。(办公室 陈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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